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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送我上学的还是马道士,七叔从坟场回来就帮蔷薇出摊,帮她把沉重的大竹筐提到菜市场。
马道士就带我去街口的早餐店喝豆浆吃油条。
马道士穿着大裤衩,翘着二郎腿,拖鞋挂在脚上晃啊晃啊,手还在脚趾上摸来摸去。
油条炸好了,他又用手直接去拿油条,还递给我,我才不要他拿过的油条。
马道士也不在意,把油条塞进嘴里,呼噜呼噜地喝豆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