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点众小说APP
体验流畅阅读
阿姆斯特丹跟伦敦之间的距离并不远,以凯旋号的性能,只要一跑起来,按照这个时代航行的速度和时间来对比,几乎可以说是“转瞬及至”,十分的方便。
在方杰曾经生活过的那个世界,那个时代,阿姆斯特丹这座城市除了是荷兰首都之外,给别人最大最深刻的印象怕就是她的颜色,永远都是“粉红粉红”,这种“粉红”可不是小孩子脸蛋的那种粉红,而是,嗯,男人都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