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秋后问斩,太子是狱友更新时间:2024-10-01 10:55:25
释放阅读上一章

上点众小说APP
体验流畅阅读
第368章
“而除正赋以外,开国之初,太祖高皇帝又于府、县二级设税课司、局,主管包括契税在内的工商杂税征收。”
《明史》记载:“税课司,府曰司,县曰局。大使一人,从九品,典税事。凡商贾、侩屠、杂市,皆有常征,以时榷而输其直于府若县。凡民间贸田宅,必操契券请印,乃得收户,则征其直百之三。”
洪武九年,徽州府率先设立税课司、局共六所,在府城设立税课司,其余各县治设税课局,其中“闸办(在商贾过往之处设卡收税)四所:在城、岩寺、休宁、婺源;随办(纳税商人按照规定赴局投税)二所:祁门、绩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