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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抱着流浪汉双腿以七十迈的速度往前飞奔,只要再绕过前面那个拐角,我们就能完全摆脱他它的视线。
我双腿跑得像兔子一样快,路到拐角处时,我左脚往前一伸后腰一扭,灵活地将自己的身影转过了拐角,只要在前面想办法用别的气味掩盖住咱们身上的肉味和体味,那在这只花脸浣熊手上逃掉就十拿九稳了。
正当我得意地盘算着以后的活计时,流浪汉忽然从背后嚷嚷起来:“哇哇哇,车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