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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六岁前的人生信条:
活着。
我六岁到十二岁的人生信条:
1.坚强的活着。
2.别让秦雨把自己作死。
养孩子是门技术活,但秦雨显然没点这门技能。
秦雨是个好侍女——武功天下第一,杀人干脆利落,飞檐走壁如履平地。
但秦雨养孩子......实在一言难尽。
她第一次给我梳头,就把我扯哭了。
我顶着歪歪扭扭的发髻,鼻涕眼泪一股脑地擦在她的衣袖上控诉:「你是想把我头皮拽下来吗?」
她皱眉,捏着梳子如临大敌:「......你的头发为什么这么滑?」
她第一次给我裁衣裳,缝出了个麻袋。
我套上那件「衣服」,沉默片刻,诚恳道:「秦雨,咱俩是要去隔壁偷大米吗?」
她盯着我看了三秒,转身就走,第二天,我床边多了三套精致的新衣服——她连夜飞鸽传书让家里送来的。
她第一次给我做饭,直接把厨房炸了。
我蹲在院子外,无言地看着滚滚浓烟。
她黑着脸从废墟里走出来,手里端着一盘焦黑的......某种食物,冷声道:「吃。」
我尝了一口,差点升天。
她盯着我,眼神危险:「......很难吃?」
我咽下去,坚强微笑:「还行,就是有点......苦。」
太苦了...比我俩的命还苦。
她沉默,把盘子一扔,拎着我直奔京城最好的酒楼。
就这样,在她「精心」的照顾下,我跌跌撞撞地长大了。
她学会给我梳简单的发髻,虽然偶尔还是会扯到我龇牙咧嘴。
她学会煮一碗勉强能入口的粥,虽然我还是会偷偷往里面加糖。
她甚至学会给我缝补衣裳,虽然针脚歪歪扭扭,像蜈蚣爬。
而我,学会在她受伤时笨手笨脚地给他包扎,学会在她心情不好时偷偷塞给她一块糖,学会在她半夜翻窗出去「偶遇」慕澜哥哥时,假装没看见。
秦雨很闲——至少在我面前是这样。
大多数时候,她要么靠在树上打盹,要么坐在屋顶上发呆,要么冷着脸看我上蹿下跳,活像一只懒洋洋的大猫。
但只要慕澜哥哥一有点风吹草动——
「唰!」
我甚至来不及眨眼,她人就没了,只留给我一丝衣角掀起的清风,和窗外摇曳的树枝。
然后,她总会带着一身伤回来。
有时候是刀伤,有时候是剑伤,有时候是内伤——最严重的一次,她昏迷了三天,高烧不退。
那次我守在她床边,吓得直哭。
她醒来第一句话却是:「......慕澜没事吧?」
我气得差点儿把药碗摔了:「你都差点死了还管他?!」
她愣了下,似乎没想到我会发火,半晌,伸手揉了揉我的脑袋,低声道:「......下次不会了。」
骗子。
下次她还是会去,还是会受伤,还是会让我提心吊胆。
十二岁那年,我终于忍不住问她:「秦雨,你为什么这么喜欢慕澜哥哥?」
她正在擦剑,闻言动作一顿,淡淡道:「与你无关。」
我撇嘴:「可他不喜欢你啊。」
「......」她抬头瞪我,眼神凉飕飕的。
我缩了缩脖子,但还是壮着胆子继续说:「他都拒绝你八百回了,你还往上凑,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她冷笑:「你个臭小孩儿懂什么?」
「我是不懂。」我托着腮,叹气,「但我知道,每次你受伤,疼的不还是你自己。」
她一怔,眼神微微动了动,但很快又恢复冷漠:「......哦。」
也不知道她到底听没听进去,但是那天晚上,她破天荒地没去「偶遇」慕澜哥哥,而是坐在院子里,安安静静地陪我看了整晚的星星。
直到那一天,慕澜哥哥和敌国公主私奔了。
消息传来时,秦雨正在给我剥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