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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牛小五抓了野鸡和野兔,孙氏没舍得吃,找了个竹筐。
先把下面铺上稻草,再把鸡蛋放进去,又把野鸡塞进去,让它孵蛋。
野兔子打算拿到集市去卖钱。
只是牛小五看到凌松和凌果,都瘦的猴子一样,心疼。
“娘,野兔给炖了吃肉吧,就算我们不吃,也得给相公补补身子,他流血太多,需要大补,只吃人参是不够的,还得吃肉。”
孙氏抬头,看到了凌松,凌果俩人眼巴巴的眼神。
凌果赶紧低下头来:“娘,我不吃,我不喜欢吃肉。”
凌松也说:“我也不喜欢吃肉,怪腥的。”
孙氏一咬牙:“成,明天拿给你舅舅,让他把整个兔皮完整的剥下来,皮也能卖钱,咱们吃肉。”
牛小五一听就高兴了:“娘,找舅舅干啥,不就是给兔子剥皮么,我会......”
这活儿她太会了,上大二起,就开始给兔子,青蛙,小白鼠等各种小动物剥皮。
别以为她的学的中医,这些手术就不需要做了。
要知道,古代的中医连刮骨疗伤都可以,剥皮,削骨只是小意思。
吃了晚饭,孙氏在厨房刷碗,牛小五就拿着兔子来到井边。
手起刀落,不多时就利落的把一整张兔皮给剥了下来,刷洗干净,抻直,用木钉子订墙上晾干。
一张兔皮可以做一只高帮靴子,贵人们打猎时穿的兔皮靴,保暖防水。
至于剩下的兔子肉,牛小五一顿剁,用井水泡着,明天一早就能炖上了。
牛小五在井边收拾兔子,凌果在井边把凌毅的衣服给洗了。
凌毅浑身都是伤,衣服一水下来,全都是血水。
凌果足足洗了三遍,血水才淡一些。
就在牛小五剁完兔子肉,准备休息的时候,她眼尖的发现凌毅的衣服里有些杂质,飘在水面上。
此时,天已经黑了,凌松给凌毅换完药,大家收拾一下就准备睡了。
牛小五也没太注意,帮着凌果迅速的把衣服洗完,给晾起来了。
家里穷,连煤油灯都舍不得用。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晚上睡得早,早上醒的早。
牛小五早上是被肉香馋醒的。
孙氏天不亮就起了,起火做饭,把兔子肉给炖了。
凌松和凌果闻着味道也醒了,凌果更是可爱的擦了一把嘴角。
换来凌松的嘲笑:“你留口水了,哈哈哈。”
凌果白了他一眼,怼他:“你不馋。有本事你一口都别吃。”
牛小五趁着兄妹俩洗簌的功夫,给凌毅把把脉。
脉象平稳,如果他体质好的话,这两天就有可能醒来。
孙氏早上炖了兔子肉,蒸了一锅杂面窝头,捞出来一块萝卜条配菜。
尽管孙氏给牛小五盛了一大碗,牛小五还是把兔子肉都给挑出来了。
“娘,我真的减肥。”
孙氏也不勉强她:“行,你减罢,瘦点好看。”
儿子回来了,要是儿媳妇还这么胖,这么难看,就算她不同意儿子休妻,俩人也过不好。
牛小五吃过饭,又上山。
这天,她又抓了两只兔子,一筐药草,砍了一棵树回来。
刚进院子,孙氏就递上了一碗水。
“小五,明天别上山了,跟娘去一趟集市。”
“好。”牛小五喜欢赶集,她可以把草药给卖了,攒点钱。
再顺便打听一下,现在究竟是哪个朝代。
虽然穿越者架空的多,她总得知道这个朝代的一些资源。
只有了解这个社会,才能更好的生活。
牛小五把药草拿出来晾晒,又把兔子给绑起来,塞竹筐里。
正忙着,就听到凌松一声惊呼:“娘,嫂子,哥哥醒了。”
大夫开的伤药,一天换一回。
换药,喂药的任务落在了凌松身上,凌松正在给哥哥抹药,便听到一声呻吟。
“啊......”
凌松赶紧凑到他面前:“哥,哥哥,我是凌松,你醒醒......”
赵璃脑子里一片混沌,听着陌生的声音,眼皮像是被石头坠着一样,怎么也睁不开。
“二郎。”
“哥哥。”
“相公。”
牛小五拍打着他的脸,渐渐的,赵璃睁开了眼睛。
看着周围陌生的环境,还有一张肥胖的脸,赵璃的记忆迅速归拢。
他被人追杀,受伤严重,他的侍卫凌毅把他带到了他的村口,凌毅把追杀他的人给引开了。
他被凌毅的家人给救了。
所以,眼前的这些人,都是凌毅的亲人。
赵璃的眼神从孙氏等人,一个个看过去。
凌毅介绍过他的亲人,父亲早亡,母亲把他拉扯大。
家中还有一对儿双胞胎的弟弟和妹妹。
只是,这个又胖又丑的女人是谁?
“相公,相公,你没事吧......”
牛小五紧盯着男人的眼眸,眸色茫然,还没有真正醒来,于是,她伸出一根手指。
“这是几?”
是了,凌毅成亲了,他说他娶了一个不喜欢的女人,成亲当天离开家,入伍参军了。
这个胖女人,大概就是他媳妇儿。
牛小五见他没有反应,又指了指孙氏:“这是娘,这是凌果和凌松,你还记得吗?”
“娘......”
赵璃开口,声音嘶哑,气虚的连说话都费劲,忽然,发现,他虽然能冒充凌毅的相貌,可是声音却无法冒充。
凌毅的声音厚重。
最关键的是,俩人口音也不一样。
赵璃猛地咳嗽几声,张张嘴巴。
牛小五皱皱眉头:“你说不出来话了?”
虚弱的赵璃微微点头,闭上了眼睛。
牛小五什么也没说,起身让了位置。
她刚才给他把过脉了,除了身上的伤,还有底子虚弱外,其他并没有什么问题。
脑袋也好好的,没有遭受过撞击。
是他不愿意跟她说话,还是假装自己不会说话,牛小五不想计较。
只要他活着就好,反正总是要和离的。
就算他醒了,也不能影响她赚钱。
去院子里把明天要卖的草药给装起来,再把院子给收拾一下,衣服给收回来。
凌毅的衣服都在这儿了,虽然都破了,缝缝补补还能穿,而且料子是相当的好,里衣是精棉的,柔软洁白。
一件夹衣,是薄棉的,料子是绸缎,裤子也是绸缎的。
还有一双靴子,皮毛的,看上去就很高档。
这一身下来,估计能把他们整个家给买了。
看来凌毅入伍当兵有出息了,升官发财了。
只是他越发达,越跟她无关。
牛小五一边收一边叠,忽然,她发现夹棉衣好像没有洗干净,上面怎么会有棉渣渣。
不对,棉花怎么会有渣,这显然是纸屑。
牛小五把纸屑都给抠下来,越扣感觉越不对劲儿,夹棉袄里还有个内兜,她竟然从里面抽出半张纸来。
“什么银庄......票面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