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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南知在沈清欢的面前停下,足足盯着她眼角的痣看了整整三分钟,然后他对助理说:“签她。”
沈清欢怎么会不知道眼前的男人,换金丝雀如同换衣服。
她低头默认没有拒绝,因为她缺钱,很缺钱。
顾南知是最好的雇主,他的金丝雀几乎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即使有一天被换掉,也一定让人满载而归。
母亲的病像个无底洞,压得沈清欢喘不过气,被眼前的男人“签下”对她来说是最好的选择,她想试试,大不了就是被抛弃了而已。
沈清欢还听说这个男人其实表面风流成性,为女人挥金如土,实际上心里只有一个人,那个人是顾南知儿时的玩伴。
据说那白月光眼角有颗独特的朱砂痣,顾南知只记得那颗痣的位置,却早已回忆不清那张脸的样子了。
这让多少美女卯足了劲前赴后继想钻这个空子,而当阅人无数的顾大少爷看到眼前的沈清欢时,禁不住心里微颤。
像,太像了。
沈清欢以为自己赢在了那颗痣上,她却不知道自己的每一个眉眼、回眸,每一个举手投足,都足以让顾南知深深地陷入回忆里无法自拔。
她和眼前这个男人签下了对赌协议,如果没有找到那个白月光她将永远享受荣华富贵,如果沈清欢提前离开,她将交出一千万的违约金。
男人当然不缺钱,似乎只是为了好玩,毕竟有哪个女人会倒贴着钱离开他呢,那还真是个天大的笑话。
每一个人都以为沈清欢又只是顾南知的一轮过客,出乎意料的,男人给女人的宠爱成为了江城上流社会津津乐道的童话。
他的兄弟们都在打赌,这女人是否能撑过三个月。
一晃眼三年过去了,沈清欢成了顾南知身边一个温顺、安静、几乎完美的影子。
顾南知甚至开始带着她进入更核心的社交圈,向那些曾经下赌注的兄弟们介绍:“这是沈清欢。”
可那些人一个个地当她的面,尊敬地叫她一声大嫂,背后却都看不起她。
“她以为她是谁,等真正的苏婉月找到了她就该滚蛋了。”
“看着清高,其实还不是出来卖的。”
沈清欢听了并不在意,只要能给够钱就好,将来她想用这些钱换取人生最大的自由,她还是有梦想的,即使现实已经让她碎了一地。
可有时沈清欢也会产生错觉,她也会觉得男人爱她。
她发烧了,他推了上亿的生意守在床边,笨拙地用湿毛巾敷她的额头,一遍遍地为她测体温。
夜里沈清欢渴得厉害,半梦半醒间是顾南知小心翼翼地将温水喂到唇边。
那一刻,顾南知褪去了所有商界精英的凌厉外壳,眉眼间只剩下纯粹的担忧。
沈清欢看着那近在咫尺的脸,心脏竟不争气地漏跳了一拍。
恍惚间觉得这温柔或许是属于“沈清欢”的,哪怕只有万分之一。
她开始偷偷观察他,记住他咖啡的喜好,记着他蹙眉时左边眉毛会比右边挑得更高一些。
这些无用的细节,像细细的丝线,不知不觉将她缠绕。
但顾南知也总会及时地,用最残忍的方式将她泼醒。
一次情动时分,他在女人耳边喘息,迷乱地低语:“婉月......”。
这许久没有出现在沈清欢耳旁的名字像一盆冰水,从她的头顶浇下,瞬间让她四肢百骸都凉透,她躺在他怀里,僵硬得像一块木头。
顾南知也常常不避嫌地跟她提起那个女人,“我和她走散了很多年,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
夜色模糊了顾大少爷的轮廓,也放大了他语气里的思念,一个情深意重的公子哥就这样站在沈清欢的身边。
她觉得很恍惚,自己像个透明的幽灵,眼睁睁看着他为另一个女人神伤。
那一刻沈清欢清晰地认识到,这三年的温存,不过是他借自己这具皮囊,上演的一场自我慰藉。
她沈清欢,连吃醋的资格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