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烛火摇曳,映着谢琳琅单薄的身影。
她左手握着研杵磨墨,右手提笔抄字,手上的冻疮早就溃烂流脓,缠着的布条被血浸透,每动一下,都像有无数根细针往肉里扎。
可她不敢停,只能每写一个字,就低声对自己说一句:“我错了,错得离谱。”
她要让这疼刻进骨子里,提醒自己孟庭安早就不是当年那个会把她手揣进怀里暖着的人了。她再也不能对他心软半分。
谢琳琅抄了整整一夜,墨迹混着指尖渗出的血珠,在宣纸上晕开一片片暗红。
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她才哆嗦着写完最后一个字。
手上的血早就流干了,连握笔的力气都没了。
孟庭安推门走进来,一眼就看见桌上整齐叠放的字帖。
一夜好梦,他早已忘了昨夜的苛责,激动地冲过去,在谢琳琅毫无血色的脸上亲了一口,笑着夸赞:“不愧是我的贤内助!这么快就抄完了!”
谢琳琅垂着眼,长长的睫毛掩住眼底的冰凉,指甲掐进掌心留下几道深深的印子。
以前有爱,为孟庭安做任何事情都心甘情愿。
现在她醒悟了,她谢琳琅,是堂堂公主,不是任人拿捏的棋子!
贤内助的位置,她不稀罕了!
原以为远离皇宫就能抓住幸福,此刻才惊觉不过是一场镜花水月,好在醒悟还不算晚。
瞥见她手上密密麻麻的冻疮因抄书又裂了口,鲜血顺着指缝往下滴,孟庭安面上露出几分心疼。
捧着她的手轻轻吻了吻,柔声说:“我这就去集市卖字,挣得钱给你买最好的冻疮膏。”
此时门外的赵洛依慢悠悠拢了拢干透的衣服,打了个呵欠后漫不经心开口:“孟大哥,你一介文人当众卖字,多辱风雅呀,不如让琳琅姐去街上卖,既体面又能赚钱,岂不是更好?”
孟庭安指尖摩挲着袖口沉默片刻,竟真的转头对谢琳琅说:“洛依说得有道理,麻烦娘子去街上摆摊吧,注意着些分寸。”
谢琳琅如遭雷击,从前孟庭安曾亲口说过的甜言蜜语撞进脑海。
“琳琅,男主外女主内才是正理,你只需在家把日子过好,风里来雨里去的活哪能让你沾手?”
“县长家的衣服我去领就好,冻着我娘子的手可怎么好?”
“你安心在家研墨,抛头露面的事有我,否则怎么配当你的相公?”
那时的他,连让她多站一会儿寒风都舍不得,如今赵洛依轻飘飘一句话,就碾碎了所有承诺。
谢琳琅含泪点了点头,她宁愿去大街上蹲着,也不愿意看孟庭安和赵洛依一唱一和作戏。
离开家门,谢琳琅刚将宣纸铺在冰冷的石阶上,三个流里流气的地痞就围了上来。
为首的光头用脚尖踢了踢纸角,眼神在她脸上肆意打转:“哟,小娘子不仅人长得标致,字写得也好看,这样吧,你亲哥哥一口,哥哥就把你这字全买了,怎么样?”
旁边穿短打的流氓跟着凑上来,伸手就要碰她的头发:“亲一口多便宜他!小娘子,哥哥比他有钱,你跟哥哥走,到哥哥家里慢慢写,想要多少银子哥哥都给!”
最后一个瘦高个更是猥琐地笑起来,伸手去拽她的手腕:“去家里多麻烦,不如来哥哥怀里写,哥哥还能给你暖暖手,不比你在这儿冻着强?”
谢琳琅慌得往后缩,手腕被拽得生疼,眼角不小心瞥见躲在墙角的孟庭安。
“相公,救我!”
孟庭安攥着拳头,分明要冲出来,赵洛依却一把拉住他的胳膊,压低声音说:“现在出面,人家要是闹起来,琳琅姐的字就卖不出去了,之前的辛苦不就前功尽弃了?”
孟庭安的脚步顿住了,拳头缓缓松开,一步三回头地被赵洛依拉走。
谢琳琅的心一寸一寸沉下去,记忆里那个黑暗的雨夜又清晰起来。
她在巷口被醉汉搭讪,孟庭安当即冲过来挡在她身前,哪怕被醉汉打得嘴角流血,也紧紧把她护在身后说:“谁敢动我的娘子,我就跟他拼命!”
不是他不勇敢了,只是她不是他最想保护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