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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南宫瑾的脑袋朝着我凑过来,“成年的我如何会厌恶你?我明明,很喜欢你啊。你瞧,连剑,都含着你我的名字。”
“瞎说什么胡话呢?”
璋华怎么可能与我有关系,风马牛不相及。
“这怎么是胡话?”南宫瑾凝气于手,像证明一般,当场就在空中描绘出“璋”字的比划来,“王是我的瑾,章是你的音。璋华合起来,不就是南宫瑾想与容音共度韶华的意思吗?”
他说得有鼻子有眼的,若不是我对这柄剑的主人太过熟悉,都差点被他的话绕进去。
我盯着空中悬挂的那个被分解开的“璋”字,呆愣着,好几息才回过神来,轻嗤出声。
南宫瑾定是看出之前我俩的那番谈话苗头不对,为了逗我开心,才特意编了好听的话来哄我,以为我会吃这一套。
冠绝天下的少年,从来都是聪明的,三两句话就能编纂出一场莫须有的痴情。
多年前还是小姑娘的我,的确吃这一套。但现在,我已经是二十多的老姑娘了。
所以我不仅没被说动,反而觉得这说辞很滑稽。
二十一岁的南宫瑾如果知道自己从不离身的神级铸剑,被年少失忆的自己曲解成这样,还牵强地跟我这种人扯上了关系,怕是得气得晕过去吧。
南宫瑾看出我不信,唇微微张开,正要再说些什么,演武场的教头就来了。他便轻轻打了个响指,空中隽秀的字体顷刻消散。
教头御剑而下,落地时剑身利隐入袖中,动作干净利落。
我认出来人是南宫瑾除妖小分队里那位年小小的师姐,也是与公孙凤歌情同姐妹的手帕交,师绾。
俗话说养猪看圈,公孙贵女的朋友,那自然也是根骨修为都不错的贵人。
师绾此番来,既能帮南宫瑾恢复功法,又能帮南宫瑾早日想起他的心上人。
两全其美。
金管家这人选得,着实是好。
师绾朝着南宫瑾作揖,“家主。”喊完就转开了眼,仿佛我只是团空气,压根没往我这边瞥。
各行有各行的鄙视链。而在修道士眼中,毫无根骨灵气的我,平凡如蝼蚁,她们瞧不见看不着也不会搭理。
我对这种选择性无视早已习惯,也并不在意。
却不料南宫瑾会在此刻突然将我往身前扯了扯,向她介绍我,“你还不认识吧。这是容音,我的未婚妻。”
他这话音一落,我和师绾就同时变了脸色。
师绾不可置信将话重复了一遍,“你说,谁是你的未婚妻?”
南宫瑾看向我。
我知道这时候我应该解释的,可我本来话就不多,之前跟贵女搭话的经历不愉快后,我便默认说少才能错少的原则,在陌生人面前尽量不开口。
所以我朝着南宫瑾摆手摇头,示意他来解释。
但失忆后的南宫瑾显然笨了很多,根本没领会到我的意图。
“容音啊,我的未婚妻。”
南宫瑾再次唤出我的名字。
那尾音拖得老长,像是黏着蜜,但换至下一句时,音调又陡转,“你现在认识了。下次再见到,记得也跟她问个好。”
他说得很严肃,仿佛怠慢我,是件很大的事儿一样。
委实有点小题大做。
我尴尬地踢踹着脚边的小石头,打算还是自己向师绾解释得了,“师师师......”
可在陌生的修道士面前,我紧张到口吃,师了半天连人的名字都没叫完呢,师绾就已经哼了一声,擦过我的肩膀,进了武场门。
南宫瑾没理会她,反而是微微弯腰凑近我,视线与我平齐,“音姐姐,你怎么突然间这么紧张?你见过她?害怕她?”
南宫瑾正了眸色,眼神认真着,仿佛我说一句害怕,他就会冲上去灭了师绾一样。
我忙摇了摇头表示没见过,但想到什么,又点头,“只隔老远,在除夕夜的天上见过。”
除夕有神女舞天表演,师绾和公孙凤歌都曾领过舞。
南宫瑾还不是天才之前,我过年最爱做的事儿,就是跟他一起到集市上看神女表演。
所以我一说,南宫瑾马上就想起来那个场景。他松了口气,“那就好。走吧音姐姐,随我一起进去。”
但我最终没能进去。
师绾说,演武场里面有法术,我这样的普通人稍一误触轻则缺胳膊少腿,重则掉脑袋没脖子。
我没被吓到,南宫瑾被吓到了,让我候在结界屏障外等他。
这道屏障透明如玻璃,隔绝术法的同时也同样隔了音。我听不见南宫瑾跟师绾的对话,只能看见师绾教了几个招式后,南宫瑾开始操作璋华。
不过那佩剑不听使唤,不仅没像师绾教授的那样悬立起来,反而摇摇晃晃两下后,朝师绾劈过去。
没劈中人,但扫过去的剑风还是劈倒了演武场那侧的一排台柱子,很是吓人。
南宫瑾被吓得喘症都犯了,捂着胸口大口呼吸着朝我跑过来。
我赶紧将手朝人递过去。
南宫瑾顺势握住。然后,猛地一扯。
男人和女人的力气没法比,我瞬间就被这力道扯离地面,摔进一个宽大坚硬的怀抱里。
南宫瑾的手箍住我的腰箍得很紧,下巴埋入我脖颈。
我感觉他深吸了一口我身上的味道,然后呼吸渐渐缓和下来,“谢谢音姐姐,我现在好多了。训练,好难啊~”
我猜他是因为刚才璋华剑的失控,险些伤人而情绪低落,但又不能安慰他说那就不练了,只好转移了话题,“你今晚的膳食是吃什么?”
这问题很突兀很蠢,但效果很好。
南宫瑾噗呲一声就笑了,“有红烧蹄髈,你要来跟我一起吃吗?”
南宫瑾的晚餐,我自然是要跟他一起吃的。
在金管家眼里,死没死成但又不算完全活的南宫瑾,跟个娇宝宝没区别。稍微磕了碰了喘了都急得管家薅住我就往他床上甩。
按照金管家的话来说,我是南宫瑾的药,不能离得太久也不能离得太远。
所以南宫瑾问了一句废话。
但这句话启发了我。
晚饭后我就借着上茅房的由头偷偷翻过矮墙,去挖埋在小院里的百花酿。
猪蹄怎么能不配酒呢?
饭桌上的蹄髈南宫瑾几乎没动,我吃完见还有剩余就偷藏了几只到兜里。想着等我将酒挖出来,一口酒一口肉的品,岂不悠哉?
埋酒的小院儿是我之前住的地方。酒也是那时喝不完,随手埋下的。
南宫瑾失忆得病后,金管家便将我的行李从小院儿搬进了南宫瑾房间里的侧室。与南宫瑾的主卧,就隔着一道带孔的半墙。
埋的酒有一段时间了,我有些忘记埋在了哪儿。
连挖了两个坑扑空后,眼看着天色渐晚,一个酒坛子飞到了我面前。
我抬头望过去,师绾坐在树下的秋千椅上,单手操控着术法,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将我埋在地下的好几坛酒,全挖了出来。
“哎哟你真笨啊,连这种最基础的法术都不会,只能傻傻地刨坑。”
师绾的秋千没人推也能荡的很高,她的话在晃荡到我这边来时,声音最大。
“废物不如去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