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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给裴行知当了五年影子,替他的草包白月光绣了上百幅作品。
换来的却是他为了生意,要把我送给那个六十岁的老男人。
我拼死求救,他却当着顾明珠的面,挂断了我的电话。
“不过是个替身,张总喜欢就送他。”
暴雨夜,我握着被玻璃扎烂的断指在泥地里爬行。
若能活下来,定要裴家血债血偿。
后来,那个连裴行知都要跪下叫“爷”的陆萧,为了我把半个京城都砸了。
再相见,我以“神之手”惊艳全球。
裴行知跪在雪地里求我:“小锦,手好了?回来我给你名分好不好?”
我笑了,反手把烟头烫在他心口:“不好意思裴狗,你不配。”
1
凌晨三点,裴行知给我发消息,让我去工作室。
暴雨如注,我推开沉重的红木雕花门时,浑身都湿透了。
工作室里只开了一盏昏黄的落地灯。
裴行知坐在太师椅上,手里把玩着一件绣着金线的正红色真丝肚兜,那是苏绣里最讲究的“龙凤呈祥”,专门为了新娘子新婚之夜准备的。
见我进来,他目光凉薄地扫过我还在滴水的裙摆,指了指那件肚兜。
“脱了,把这个换上。”
我愣在原地,“行知,这是......给明珠准备的?”
“知道还问?”裴行知站起身,走到我面前,指腹摩挲过我冰凉的脸颊,语气里是不容置疑的命令:
“她皮肤娇气,受不得一点硬。这金线绣得密,我怕磨着她。”
“你皮糙肉厚,替她试试。”
我死死咬着下唇,尝到了一丝血腥味。
我是裴家绣庄最好的绣娘,这件肚兜,是我熬了整整三个月,一针一线替他的未婚妻绣的。
现在,他让我穿上,仅仅是为了给那个女人“试手感”。
“不愿意?”
裴行知轻笑一声,眼神陡然冷了下来,“宋锦,别忘了你当初是怎么求我留下的。没了我,你那个赌鬼老爹被人砍死在街头都没人收尸。”
我颤抖着手,解开了湿透的衣扣。
当那件冰凉滑腻的红绸贴上我的皮肤时,裴行知的眼神变了。
变得晦暗,深沉,那是欲望翻涌的前兆。
他猛地将我按在绣架上,并未褪去那件肚兜,而是直接欺身而上。
“既然穿上了,不如顺便试试......”
他在我耳边低语,声音沙哑又残忍,“这衣服经不经得起折腾。”
“行知,别......那是给明珠的......”
“闭嘴。”他一口咬在我的脖颈处,动作粗暴得像是在对待一个充气娃娃。
“你也配提她的名字?”
“宋锦,记住你的身份。你只是个帮她暖衣服的架子。”
暴雨拍打着窗棂。
我趴在冰冷的绣架上,看着那件象征着百年好合的龙凤肚兜,在剧烈的撞击中被揉皱、变形。
就像我这五年,见不得光的人生。
2
结束的时候,天还没亮。
裴行知慢条斯理地系好衬衫扣子,恢复了清冷矜贵的模样。
他看了一眼瘫软在地上的我,还有那件皱巴巴的肚兜,眼底闪过一丝嫌恶。
“脱下来,拿去洗干净。”
“手洗,别用刷子。洗完记得熏上沉香。”
他顿了顿,补了一刀:“别留下一丁点你的味道。明珠有洁癖,若是让她知道这衣服被你这种人穿过,她会觉得脏。”
我蜷缩着身体,“裴行知,明珠下周就要回国了。”
“我们......该结束了吧?”
裴行知点烟的动作顿了一下。
他转过身,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像是在看一个不识好歹的物件。
“结束?”
“宋锦,你是不是以为睡了几次,就有资格跟我谈条件了?”
他吐出一口烟圈,烟雾缭绕中,他的脸冷漠得可怕。
“下个月的『天工奖』,明珠要参赛。她的作品还差点火候。”
“你那幅《百鸟朝凤》,署她的名。”
轰——
大脑一片空白。
《百鸟朝凤》是我准备了整整两年的心血,是我为了冲击“非遗传承人”称号的封山之作。
为了这幅绣品,我熬干了心血,手指被针扎得全是针眼。
“凭什么?”我猛地抬头,眼眶通红,“那是我的命!”
裴行知嗤笑一声,蹲下身,拍了拍我的脸。
“命?”
“宋锦,你的命值几个钱?”
“明珠刚回国,需要在圈子里立足。你是我的助理,你的作品就是裴氏的。裴氏是我的,我给谁,需要经过你同意吗?”
“乖乖听话。”
他站起身,将一张支票扔在我赤裸的身上。
“五十万。够你那个赌鬼爹还债了。”
“洗干净了自己滚。别让张妈看见,晦气。”
3
裴行知走后,我抱着那件被弄脏的肚兜,在浴室里洗了很久。
水龙头的水哗哗地流,却怎么也洗不掉心里的脏。
这五年,我就像裴行知的影子。
对外,他是裴氏绣庄的少东家,是才华横溢的青年艺术家。
对内,所有的设计图、所有的针法改良、所有的高定订单,都是我躲在那个不见天日的后院里完成的。
明珠是裴行知的青梅竹马,是裴家内定的儿媳妇。
五年前她出国学设计,裴行知为了等她,找了我这个替身。
因为我的侧脸,和明珠有三分像。
更因为,我有一手祖传的绝活“双面三异绣”,正好能补上裴行知手艺上的短板。
这天临走时,我收拾了自己的东西。
除了那个用了十几年的旧针线包,我什么都没带。
包括那张五十万的支票。
我把它撕碎了,连同那件洗干净的肚兜一起,放在了裴行知的床头。
并在下面压了一张纸条:
【衣服洗干净了。裴行知,我们两清了。】
4
离开裴家的第三天。
我在电视上看到了明珠。
她穿着一袭白色的改良旗袍,温婉大气,站在聚光灯下接受采访。
身后展示的,正是那幅被夺走的《百鸟朝凤》。
“沈小姐,这幅作品针法细腻,尤其是这只凤凰的眼睛,用了失传已久的『点翠针』,请问您的灵感来源是什么?”
明珠对着镜头,笑得从容:
“这幅作品耗时两年,每一针都倾注了我的心血。灵感来源于我对传统文化的热爱......”
裴行知站在她身边,一身剪裁得体的西装,目光温柔地注视着她。
那一刻,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
而我,正坐在破旧的出租屋里,吃着五块钱一碗的泡面。
电视画面切到了特写。
裴行知的手腕上,戴着一串小叶紫檀的佛珠。
那是我去普陀山三步一叩首求来的,开过光,保平安。
送给他的时候,他嫌弃地说是地摊货,随手扔进了抽屉。
现在,他却戴着它,站在另一个女人身边,接受着全世界的赞美。
“真恶心。”
我关掉电视,把剩下的泡面倒进了垃圾桶。
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的恶心。
我冲进卫生间,吐得昏天黑地。
看着镜子里那个脸色苍白、眼下乌青的自己,我突然笑了。
宋锦,你还在期待什么?
期待浪子回头?还是期待恶人有恶报?
在这个吃人的世界里,没人会在乎你付出了多少。
他们在乎的,只有结果。
5
为了生计,我在老城区的一个裁缝铺找了个活儿。
老板是个上了年纪的阿婆,眼神不好,正缺个帮手。
我手艺好,收费公道,很快就在附近有了点名气。
很多街坊邻居都来找我改衣服、绣花样。
日子虽然清贫,但胜在踏实。
直到半个月后,那辆熟悉的黑色宾利停在了裁缝铺门口。
裴行知陪着明珠走了进来。
明珠穿着那件我“试穿”过的红色肚兜——只不过改成了外穿的吊带样式,外面罩着一件透明的纱衣。
看到我正蹲在地上给一个胖大婶量裤脚,裴行知眼里闪过一丝错愕,随即变成了浓浓的嘲讽。
“咦,宋小姐?”明珠挽着裴行知的手臂,笑盈盈地开口,“行知说你离职了,我还以为你去哪高就了呢。原来是在这种地方......缝裤脚啊?”
她捂着鼻子,嫌弃地扇了扇周围的空气,“这味道,真是一股子穷酸气。”
我没理她,专心量完尺寸,记在本子上。
“二位如果是来改衣服的,请排队。如果不是,请别挡着光。”
明珠脸色一变。
她从包里掏出一块布料,扔在我面前。
是一块上好的云锦,但中间破了个大洞。
“听说你补衣服的手艺不错。”
明珠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这是行知送我的订婚礼物,不小心被烟头烫了个洞。你给我补好,要看不出痕迹。”
我扫了一眼那个洞。
那是被极其暴力的手段撕裂的,根本不是烟头烫的。
“补不了。”我淡淡道。
“宋锦!”裴行知突然开口,声音冷冽,“别给脸不要脸。阿珠让你补,是抬举你。”
“抬举?”我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直视他的眼睛。
“裴大少爷,我是裁缝,不是神仙。烂了就是烂了,补得再好,那也是块破布。”
“就像有些脏了的人,穿得再光鲜,骨子里也是烂的。”
“你!”明珠气得扬手就要打我。
我一把抓住她的手腕,目光冰冷:“沈小姐,您这双手是要拿针线的。打了我这种下等人,怕脏了您的手。”
“还有,”我凑近她耳边,压低声音,“那件红肚兜,穿着舒服吗?”
“那可是我替你『试』过的,尺寸应该刚刚好,对吧?”
明珠的瞳孔猛地收缩,脸色瞬间煞白。
她惊恐地看向裴行知。
裴行知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一把甩开我的手,将明珠护在身后。
“宋锦,你找死?”
“不敢。”我退后一步,拿起剪刀,“我只是个缝裤脚的。二位大佛,小庙容不下,请回吧。”
6
第二天,裁缝铺就被封了。
理由是消防不合格,还涉嫌无证经营。
阿婆急得直哭,我把自己仅剩的一点积蓄都给了她,让她先安顿好。
我知道,这是裴行知的报复。
他在逼我。
逼我走投无路,逼我像条狗一样回去求他。
我又找了几份工作,去制衣厂当女工,去婚纱店当修图师。
但每次干不到三天,就会莫名其妙被辞退。
“林小姐,实在对不起,上面有人打招呼了......”
“我们也不想惹麻烦,您另谋高就吧。”
最后一次,是在寒冬腊月的街头。
我刚被一家干洗店赶出来,手里拿着刚结的一百块工钱。
一辆红色的跑车疾驰而过,溅了我一身的泥水。
明珠坐在车里,降下车窗,冲我比了个中指。
“宋锦,这就是跟我抢男人的下场。”
“在这个地界,只要我明珠一句话,你连个洗碗的活儿都找不到。”
我抹了一把脸上的泥水,看着远去的车尾灯。
冷风灌进领口,冻得我浑身发抖。
但我没有哭。
裴行知,明珠。
既然你们不给我活路。
那就别怪我,把这天捅个窟窿。
7
走投无路之际,我接到了裴行知的电话。
“今晚有个局,陈老要来。”他的声音依旧高高在上,“陈老是苏绣界的泰斗,一直想见见《百鸟朝凤》的作者。阿珠不懂针法,怕露馅。”
“你过来,替她挡挡酒,顺便把针法的原理讲一讲。”
“只要你今晚表现好,之前的封杀令,我可以撤回。”
陈老。
那是我的偶像,是我做梦都想拜师的人。
我知道这是个陷阱。
但我现在的处境,哪怕是火坑,我也得跳。
为了能在这个城市活下去,为了能重新拿起针线。
“好。”我声音沙哑,“我去。”
晚上八点,金玉满堂大酒店。
包厢里觥筹交错。
除了裴行知和明珠,主位上坐着一个精神矍铄的老者,正是陈老。
还有几个脑满肠肥的投资商。
我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羽绒服,推门进去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
像是在看一个小丑。
“啧啧,这位是?”秃顶的投资商张总,眼神猥琐地在我身上打转,“长得倒是有几分姿色,就是穿得太寒酸了点。”
明珠今晚穿着一袭华丽的旗袍,依偎在裴行知身边,笑得端庄得体。
“陈老,这就是我跟您提过的那个助手,小林。”
她指了指我,“虽然手艺一般,但胜在勤快,很多基础工作都是她帮我做的。”
陈老透过老花镜看了我一眼,眉头微皱。
“小姑娘,那幅《百鸟朝凤》里的点翠针,你是怎么处理羽毛走向的?”
这是一个极专业的问题。
明珠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下意识看向裴行知。
裴行知踢了我一脚,眼神示意我说话。
我深吸一口气,刚要开口。
那个张总突然插话:“哎呀陈老,谈什么针法啊,怪枯燥的!今晚是来高兴的!”
“来来来,小林是吧?先把这杯酒喝了,给陈老助助兴!”
他倒了满满一杯白酒,推到我面前。
那是52度的茅台。
“我不喝酒。”我低声说。
“不喝?”张总脸色一沉,“裴总,你这员工不懂事啊。”
裴行知冷冷地看着我:“宋锦,喝了。”
“陈老面前,别扫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