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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伯母闻言,嫌恶地看了我一眼。
“什么借孕气?那是我们娇娇自己命好!”
“沈秋晚,既然起来了就赶紧去把早饭做了。”
“娇娇现在是重点保护对象,闻不得油烟味!”
我眉头一挑。
“大伯母,我也怀着孕呢,七个月了。”
大伯母啐了一口。
“你那个野种能跟我们娇娇的金孙比吗?”
“你那是未婚先孕,丢人现眼!”
“娇娇这是赵家的长孙,金贵着呢!”
“让你做饭是给你和你肚子里的野种积德,别不知好歹!”
赵成乐也帮腔道。
“就是!沈秋晚,你住在我家,吃我的喝我的,干点活怎么了?别那么矫情。”
我寄住在他们家,是因为我爸妈早亡,这栋老房子本来就有我的一半产权,却被大伯霸占了。
我回来养胎,每个月还给他们交两千块的生活费。
现在倒成了我白吃白喝了。
我笑了笑,没反驳。
“行,我做。”
我走进厨房,熟练地切肉、熬粥。
既然想吃,那就多吃点。
鬼胎的生长,可是需要大量“营养”的。
做完饭,我往自己的粥里加了一把特制的香灰。
那是我用来压制肚子里小家伙尸气的,对鬼物来说,是无上的补品。
饭桌上,沈娇胃口大开。
平时为了保持身材只吃猫食的她,今天竟然一口气喝了三大碗粥,还吃了五个肉包子。
“这粥真香。”
沈娇吃得满嘴流油,却还是不满足。
“家里面有肉吗?我想吃肉,带血丝的那种。”
赵成乐愣了一下。
“老婆,大早上的吃肉太腻了吧?”
沈娇不乐意了,猛地一拍桌子。
“我就是想吃!”
“我现在是一个人吃两个人补,你是不是舍不得给我吃?”
大伯母连忙打圆场。
“吃吃吃!想吃就做!”
“沈秋晚,再去给娇娇煎两块牛排,要五分熟。”
“不,三分熟!”
我看着沈娇那饿死鬼投胎般的吃相,嘴角微微勾起。
这才第一天,尸气就开始反噬了。
慢慢吃吧。
这顿饭,可是要拿命来抵的。
沈娇的肚子大得离谱。
才短短半个月,她的肚子就已经像怀孕五个月一样大了。
村里人都夸她有福气,说这孩子长得壮,将来肯定是个大胖小子。
只有我知道,那是鬼胎在疯狂吞噬母体的精血。
沈娇变得越来越嗜睡,脾气也越来越暴躁。
最可怕的是,她的食量剧增。
家里的冰箱常常莫名其妙地空了。
有一天半夜,我起来上厕所,路过厨房时听见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咀嚼声。
我悄无声息地走过去,透过门缝往里看。
只见沈娇蹲在冰箱前,手里抓着一块生猪肝,正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
鲜红的血水顺着她的嘴角流下来,但她却浑然不觉。
她的肚子在衣服下剧烈起伏,仿佛里面有什么东西在兴奋地打滚。
“好吃!好吃!”
她一边吃,一边发出含糊不清的呓语。
突然,她转过头,死死盯着门缝后的我。
我没动,静静地与她对视。
肚子里的宝宝感应到了同类的挑衅,轻轻踢了我一下。
一股无形的威压从我身上散发出去。
沈娇眼中的黑气瞬间消散。
她身体一软,瘫倒在地上,手里的猪肝也掉落在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