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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拘留所待了十五天。
因为只是发弹幕,构不成实质性的刑法罪名,也就是寻衅滋事。
这十五天里,我没睡过一个囫囵觉。
闭上眼就是那张黑白遗照,和小女孩惊恐的眼睛。
第十六天早上,我被释放了。
走出派出所大门的时候,我戴着帽子和口罩,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街上的人都在看手机,没人注意我。
我不敢回小区,那里估计早就被泼满油漆了。
我找了个不用身份证的小旅馆,开了个房间。
房间很破,只有一张床和一台大屁股电脑。
我锁好门,拉上窗帘。
坐在电脑前,我深吸一口气,打开浏览器输入我的名字。
铺天盖地全是谩骂。
有人把我的照片P成黑白,有人甚至人肉出了我父母的住址。
我点开那个春晚的回放视频。
即使过了半个月,弹幕还是密密麻麻,全是骂我的。
我拖动进度条,拉到魔术表演的那一段。
画面里,刘琦正对着镜头微笑。
然后,那条弹幕出现了。
带着红色的加粗边框,极其显眼。
【她死的时候一定很痛苦吧,哈哈哈】
配图就是那个小女孩。
我死死盯着屏幕。
这不对。
哪里不对。
我把视频暂停,一帧一帧地看。
ID是我的。
头像也是我的。
甚至连发送时间,都跟我记忆中的一秒不差。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U盘。
这是我在被抓之前,趁乱塞进内裤里的。
里面是我为了工作方便,做的一个自动键盘记录脚本,平时挂在后台,为了防止写文档没保存。
如果那条弹幕真是我发的,这个脚本里一定有记录。
我手颤抖着把U盘插进电脑。
打开日志文件。
搜索时间点:除夕夜,20:45分。
日志显示:
【20:45:12[微信输入]:这种魔术也就骗骗小孩】
【20:45:15[点击发送]】
只有文字!
根本没有图片调用的记录!
我的心脏狂跳起来。
这证明我没疯!
我也没梦游!
我确实只发了文字!
那为什么全网看到的都是那张遗照?
为什么连警察查证的后台数据都是遗照?
这说明我的输入信号在发出去的一瞬间,被掉包了。
有人拦截了我的信号,替换了内容,然后再发送出去。
而且这个人手段极其高明,能同时修改云端备份和后台日志,制造出完美的证据链。
甚至连林倩和大壮都被骗了。
谁能有这么大的本事?
我又点开那个视频。
这一次,我不再看弹幕,而是死死盯着魔术师刘琦。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
紧接着是钥匙转动锁孔的声音。
旅馆老板?
不对,老板有备用钥匙,但这声音是在撬锁。
我猛地跳起来,抓起桌上的水果刀。
门被撞开了。
三个穿着黑雨衣的男人冲了进来。
他们手里拿着沾着乙醚的毛巾。
我还没来得及喊,就被捂住了口鼻。
意识模糊前,我看到了其中一个男人手腕上的纹身。
看到这个纹身,我顿时明白了一切!
我靠!原来是他干的!也只有他能做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