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街怎敌千堆雪更新时间:2026-03-24 15: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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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街怎敌千堆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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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为跟程礼序走,我拒了联姻,换来母亲一巴掌,和父亲一句“出了这个门,就别回来了。”

十八年。

他在港城从码头扛货的穷小子,一步步坐上了最高的那把椅子。

他拿命搏,我拿命陪。

枪口顶过我的额头,我没退。

账本烂在手里,我没松。

港城四十三条街,每一条都淌过我的胆和血。

金盆洗手那日,我穿了那件压箱底的旗袍,坐在主桌。

他上台,身侧挽着个人。

一身洁白连衣裙,眉眼怯怯。

程礼序握着话筒,当着所有人的面说:

“这些年刀尖舔血,对不住的人太多。今天收手,是因为她。”

他低头看那姑娘,目光我从未见过。

“她胆子小,”他笑了笑,声音很轻,“我不能让她跟着我担惊受怕。”

满堂掌声。

老四端着酒杯凑过来,醉醺醺地跟我碰杯:“嫂子,她多像你十八岁那会儿。”

我看清了那张脸。

是像。

因为她本来就该像我。

她姓明,京市明家的小女儿。

是父母和我断绝关系后,生下来的妹妹。

......

台上灯光太亮,照得我眼前发白。

老四那声“嫂子”喊得不大,但在座的都是人精,目光似有若无地扫过来。

有人压低声音。

“程哥这是要从良啊。”

“那姑娘什么来头?”

“听说是京市大家闺秀,干干净净的。”

干干净净的。

我低头看自己的手。

虎口有一道半寸长的疤,是三年前替程礼序挡酒瓶留下的。

这双手点过钞票,洗过血水,签过生死状。

确实不干净了。

台上,程礼序终于看了我一眼。

他举起酒杯,隔着人群,遥遥对准我的方向,张了张口。

我看懂了他的口型:“这些年,辛苦你了。”

陪他从无到有,最后就换来轻飘飘的四个字。

我端起面前的酒,一饮而尽。

酒是烈的,滑进喉咙里,疼得我心脏发颤。

宴散时,已经是后半夜。

我起身,膝盖猛地一酸,腿有些麻。

八年前我从明家跑出来那晚,也是这样的麻。

那时天上下着大雨,我以为自己奔向的是良人。

我避开人群,往后厨通道走。

老四从后头追上来,酒醒了一半,神色有些局促。

“嫂子。”

我停下。

“老板说,今晚让您先住港湾那套公寓。”他不敢看我的眼睛,“这边......给明小姐收拾了。”

这边是半山别墅,我住了五年的主卧。

里面有我挑的床品,我养的吊兰,我一点点填满的衣帽间。

现在,程礼序把它给了明菀。

“知道了。”

老四愣了一下,似乎没料到我这么痛快,还要再劝:“老板也是怕明小姐初来乍到,住不惯外头......”

“车钥匙给我。”

他顿了下,随后乖乖递过来。

港湾公寓是程礼序名下的房产。

装修齐整,但没有人气。

冰箱是空的,衣柜是空的,窗帘散发着新拆封的工业气味。

我走到落地窗前,在地板上坐下。

楼下是港城的夜景。

霓虹闪烁,四十三条街,哪条街上有几家暗铺,我都认得。

玻璃倒映出我有些模糊和疲惫的脸。

强撑了一晚上的笑脸有些发僵,钝痛后知后觉虐,此刻爬满了四肢百骸。

夜风从半开的窗户里漏进来,脸上凉意袭来。

我抬手摸上脸颊,才惊觉早已泪流满面。

刚到港城的第一年。

我和程礼序挤在码头漏风的仓库里。

半夜,一只老鼠从我脚边跑过。

我没叫,死死咬着嘴唇,怕吵醒他。

他其实没睡。

看了我一眼,没说话,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盖在我身上。

他对我总是默默的。

我以为他天生性子冷,不会疼人。

直到今晚。

他看着明菀的眼神,热切、温柔、小心翼翼。

原来,他爱人时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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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作者名:九磅十五便士
更新时间:2026-03-24 15:11:44

为跟程礼序走,我拒了联姻,换来母亲一巴掌,和父亲一句“出了这个门,就别回来了。”

十八年。

他在港城从码头扛货的穷小子,一步步坐上了最高的那把椅子。

他拿命搏,我拿命陪。

枪口顶过我的额头,我没退。

账本烂在手里,我没松。

港城四十三条街,每一条都淌过我的胆和血。

金盆洗手那日,我穿了那件压箱底的旗袍,坐在主桌。

他上台,身侧挽着个人。

一身洁白连衣裙,眉眼怯怯。

程礼序握着话筒,当着所有人的面说:

“这些年刀尖舔血,对不住的人太多。今天收手,是因为她。”

他低头看那姑娘,目光我从未见过。

“她胆子小,”他笑了笑,声音很轻,“我不能让她跟着我担惊受怕。”

满堂掌声。

老四端着酒杯凑过来,醉醺醺地跟我碰杯:“嫂子,她多像你十八岁那会儿。”

我看清了那张脸。

是像。

因为她本来就该像我。

她姓明,京市明家的小女儿。

是父母和我断绝关系后,生下来的妹妹。

......

台上灯光太亮,照得我眼前发白。

老四那声“嫂子”喊得不大,但在座的都是人精,目光似有若无地扫过来。

有人压低声音。

“程哥这是要从良啊。”

“那姑娘什么来头?”

“听说是京市大家闺秀,干干净净的。”

干干净净的。

我低头看自己的手。

虎口有一道半寸长的疤,是三年前替程礼序挡酒瓶留下的。

这双手点过钞票,洗过血水,签过生死状。

确实不干净了。

台上,程礼序终于看了我一眼。

他举起酒杯,隔着人群,遥遥对准我的方向,张了张口。

我看懂了他的口型:“这些年,辛苦你了。”

陪他从无到有,最后就换来轻飘飘的四个字。

我端起面前的酒,一饮而尽。

酒是烈的,滑进喉咙里,疼得我心脏发颤。

宴散时,已经是后半夜。

我起身,膝盖猛地一酸,腿有些麻。

八年前我从明家跑出来那晚,也是这样的麻。

那时天上下着大雨,我以为自己奔向的是良人。

我避开人群,往后厨通道走。

老四从后头追上来,酒醒了一半,神色有些局促。

“嫂子。”

我停下。

“老板说,今晚让您先住港湾那套公寓。”他不敢看我的眼睛,“这边......给明小姐收拾了。”

这边是半山别墅,我住了五年的主卧。

里面有我挑的床品,我养的吊兰,我一点点填满的衣帽间。

现在,程礼序把它给了明菀。

“知道了。”

老四愣了一下,似乎没料到我这么痛快,还要再劝:“老板也是怕明小姐初来乍到,住不惯外头......”

“车钥匙给我。”

他顿了下,随后乖乖递过来。

港湾公寓是程礼序名下的房产。

装修齐整,但没有人气。

冰箱是空的,衣柜是空的,窗帘散发着新拆封的工业气味。

我走到落地窗前,在地板上坐下。

楼下是港城的夜景。

霓虹闪烁,四十三条街,哪条街上有几家暗铺,我都认得。

玻璃倒映出我有些模糊和疲惫的脸。

强撑了一晚上的笑脸有些发僵,钝痛后知后觉虐,此刻爬满了四肢百骸。

夜风从半开的窗户里漏进来,脸上凉意袭来。

我抬手摸上脸颊,才惊觉早已泪流满面。

刚到港城的第一年。

我和程礼序挤在码头漏风的仓库里。

半夜,一只老鼠从我脚边跑过。

我没叫,死死咬着嘴唇,怕吵醒他。

他其实没睡。

看了我一眼,没说话,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盖在我身上。

他对我总是默默的。

我以为他天生性子冷,不会疼人。

直到今晚。

他看着明菀的眼神,热切、温柔、小心翼翼。

原来,他爱人时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