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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二天,我接到大姨的电话。
「念,你爸跟我说了,弟弟的事......你好想。」
「大姨。」
我说,「我妈刚走三天,这个男人十年没出现。他来不是吊唁,是讨债。」
「可那孩子——」
「大姨,你要是心疼那孩子,你捐。」
电话那头安静了。
「他找骨髓库了吗?找其他亲属配型了吗?」
「什么都没试,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因为我好欺负。」
我深吸一口气,「我十六了,三天前刚死了妈,现在一个人住。大姨,您与其替他劝我,不如帮我找个律师。」
「律师?」
「沈建国欠了我十年抚养费。」
大姨沉默了很久,说:「......好。」
两天后她给了我一个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
我在收拾妈遗物时,找到了柜子最底层的铁盒。
里面有一沓纸。
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还有妈妈记了十年的账本。
每一页都密麻麻。
每一笔支出,精确到角。
最末尾永远是同一行字:「本月结余:-XX元。」
年月,赤字。
我翻到最后几页,妈妈的字歪了,有些地方被水渍晕开。
然后我看到了那份补充协议——
离婚时法院判沈建国补偿妈妈三十万。
但有一份他后来拿给妈妈签的协议:如果妈妈无法在两年内付清「共同财产折价款」十五万,补偿金自动作废。
十五万。
妈妈月收入三千块的人,两年还十五万。
她当然还不上。
所以她去打第二份工,第三份工。
白天超市晚上餐厅半夜代工厂——
一直打到猝死。
我攥着那张纸,手在发抖。
不是命苦。
不是过劳。
妈妈是被沈建国逼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