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恶女人设,被忠犬相公宠上天更新时间:2026-07-14 16:59:00
释放阅读上一章
穿越恶女人设,被忠犬相公宠上天

点众小说APP

体验流畅阅读

第十四章 喝了碗汤,留下个骨哨就跑了

陆绾绾微微皱了皱眉,刚才那阵风吹过的时候,她敏锐地捕捉到了一丝血腥味。

那味道很淡,就在那棵老槐树下。

陆绾绾的眼神瞬间冷了下来,“但是,下次再做这种事别再把自己弄伤了。处理几个街头混混而已,犯得着见血吗?你真当自己是铜皮铁骨不知道疼?”

老槐树后,云疏尘靠在粗糙的树干上,一只手紧紧捂着左侧的手臂。

那里有一道被利器划破的口子,鲜血正缓慢地渗出。

昨晚在乱葬岗处理刀疤刘那两个手下时,其中一个临死前拼死反扑,虽然被他瞬间捏碎了喉咙,但手里藏着的淬了毒的暗器还是擦伤了他的手臂。

他原本以为自己掩饰得天衣无缝,可他万万没想到,这个名义上的妻子竟然敏锐到了这种地步。

“出来吧。”陆绾绾看着那片依然没有动静的阴影,无奈的笑道。

“一碗肉汤而已,我特意多加了两个鸡蛋。你就算不饿,也总不能一直躲在树背后喝西北风吧?还是说,堂堂一个能把活阎王吓破胆的高手,连面对我这个弱女子的胆量都没有?”

沉默了良久,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缓缓地从老槐树的阴影中一步步走了出来。

他的五官深邃而立体,剑眉星目,身上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黑色粗布猎户装,左臂的衣袖上有一块明显的深色水渍,散发着淡淡的血腥气。

两人就这样在清冷的月光下静静地对视着。

云疏尘迈开长腿走到窗台前,几口便将那碗兔肉汤连汤带肉喝了个干净。

他从怀里摸出了一个东西,随手抛向了陆绾绾。

陆绾绾抬手稳稳接住,是一枚用不知什么野兽的骨头打磨而成的骨哨。

“有危险,吹响它。”男人低沉的嗓音响起。

等陆绾绾再抬起头时,只瞥见一片衣角一闪而过,方才那道挺拔身影已然不见。

陆绾绾用指腹轻轻摩挲着那枚骨哨,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她将骨哨贴身收好,转身回了屋。

第二天清晨,天刚蒙蒙亮,陆家小院里就已经热闹了起来。

“大哥,二哥,都过来。”陆绾绾将昨天从山上采回来的几大筐草药全倒在了院子中央的破席子上。

陆大和陆二赶紧放下手里的活计,连脸上的汗都顾不上擦,乖乖地凑了过来蹲在席子边上。

“咱们家现在外债是清了,但光靠打零工和种那几亩薄田迟早还得饿肚子。既然我的金疮药能卖上价钱,咱们就得把这买卖做大。”陆绾绾拿起两株长得极为相似的草药递到两人面前。

“从今天起,你们俩除了干地里的活,剩下的时间都得给我学认药理。看清楚了,左边这株叶子边缘带锯齿的叫紫珠,是止血化瘀的好东西。右边这株叶子圆润的叫土麻黄,要是把它当紫珠捣碎了敷在伤口上,不仅止不住血,还会让人伤口溃烂发热。”

陆大瞪大了眼睛,粗糙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摸了摸那两株草药,咽了口唾沫:“这,这长得也太像了,妹子,大哥这脑子笨,万一认错了可咋整?”

“认错?”陆绾绾眼神一凛,手里的树枝“啪”的一声抽在陆大脚边的泥地上。

“认错就是图财害命,咱们陆家要做的是干干净净的营生,谁要是敢在药材上马虎砸了咱们的招牌,我第一个打断他的腿。笨就给我死记硬背,一天记不住就两天,两天记不住就三天,不吃饭不睡觉也得给我刻在脑子里。”

陆大被训得脖子一缩,但眼里却没有半点怨气,反而挺直了腰板大声应道:“妹子你放心,大哥就算把这双眼珠子熬红了,也绝不认错一根草。”

不远处的灶房门口,陆老头和养母正在吭哧吭哧地捣药,苏桃坐在屋檐下细心地将晒干的药材分门别类地装进小布袋里。

短短几天时间,陆绾绾配制的特效金疮药就在十里八乡的猎户圈子里彻底传开了,甚至成了进山保命的硬通货。

“陆家妹子,再给我拿三罐药膏,上次多亏了你这药,我那兄弟被野猪獠牙豁开了大腿,血流得跟水似的,敷上你的药半个时辰就结痂了,连热都没发。”一个身材魁梧的猎户站在陆家院门外,手里豪爽地抛着几块碎银子。

“好嘞,张大哥,这是您的药,拿好。”陆绾绾利落地收钱交货。

不仅是猎户,就连镇上一些走南闯北的商贩和镖师,也听说了青牛村有个神医村姑,配制的金疮药比镇上大药铺里的还要灵验,纷纷慕名而来求购。

陆家的门槛都快被踩破了,铜钱和碎银子流水般地进了陆绾绾的钱匣子。

......

仁心堂的掌柜孙大富靠在太师椅上,手里把玩着一枚成色极好的羊脂玉扳指。

“你再说一遍,那黑风寨的当家中的是什么毒?”孙掌柜半眯着眼睛,看着跪在地上冷汗直冒的伙计。

“回,回掌柜的话,是败血散。”伙计结结巴巴地答道。

“小的看得真真切切,那黑风寨的当家被抬进咱们铺子的时候,伤口流出来的血都是黑的,您当时不是断言他活不过三个时辰,让咱们把他赶出去了吗?谁知道......”

“谁知道什么?说。”孙掌柜猛地睁开眼,厉声喝道。

“谁知道他手底下的人死马当活马医,跑去青牛村找了那个姓陆的村姑。那村姑不知道用了什么自制的药膏,硬生生把毒给拔了出来。现在那当家不仅没死,还能下地走路了。而且......”伙计咽了口唾沫,声音越来越小。

“而且现在镇上的人都在传,说那村姑配制的金疮药,药效比咱们仁心堂祖传的秘方还要好上十倍。咱们铺子这几天的金疮药,连一瓶都没卖出去......”

“砰。”

孙掌柜抓起手边那套价值不菲的紫砂茶盏,狠狠地砸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滚烫的茶水溅了那伙计一脸,他却连躲都不敢躲。

杏林镇方圆百里的医药生意,向来是他仁心堂一家独大。他孙大富想定什么价就定什么价,想让谁活谁才能活。

现在,不知道从哪个石头缝里蹦出来一个乡下丫头,不仅破了他断言必死的败血散,还敢抢他仁心堂的生意,简直是活腻了。

字號
缩小
18
放大
背景
目录
设置
客户端

第十四章 喝了碗汤,留下个骨哨就跑了

作者名:南风三月
更新时间:2026-07-14 16:59:00

陆绾绾微微皱了皱眉,刚才那阵风吹过的时候,她敏锐地捕捉到了一丝血腥味。

那味道很淡,就在那棵老槐树下。

陆绾绾的眼神瞬间冷了下来,“但是,下次再做这种事别再把自己弄伤了。处理几个街头混混而已,犯得着见血吗?你真当自己是铜皮铁骨不知道疼?”

老槐树后,云疏尘靠在粗糙的树干上,一只手紧紧捂着左侧的手臂。

那里有一道被利器划破的口子,鲜血正缓慢地渗出。

昨晚在乱葬岗处理刀疤刘那两个手下时,其中一个临死前拼死反扑,虽然被他瞬间捏碎了喉咙,但手里藏着的淬了毒的暗器还是擦伤了他的手臂。

他原本以为自己掩饰得天衣无缝,可他万万没想到,这个名义上的妻子竟然敏锐到了这种地步。

“出来吧。”陆绾绾看着那片依然没有动静的阴影,无奈的笑道。

“一碗肉汤而已,我特意多加了两个鸡蛋。你就算不饿,也总不能一直躲在树背后喝西北风吧?还是说,堂堂一个能把活阎王吓破胆的高手,连面对我这个弱女子的胆量都没有?”

沉默了良久,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缓缓地从老槐树的阴影中一步步走了出来。

他的五官深邃而立体,剑眉星目,身上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黑色粗布猎户装,左臂的衣袖上有一块明显的深色水渍,散发着淡淡的血腥气。

两人就这样在清冷的月光下静静地对视着。

云疏尘迈开长腿走到窗台前,几口便将那碗兔肉汤连汤带肉喝了个干净。

他从怀里摸出了一个东西,随手抛向了陆绾绾。

陆绾绾抬手稳稳接住,是一枚用不知什么野兽的骨头打磨而成的骨哨。

“有危险,吹响它。”男人低沉的嗓音响起。

等陆绾绾再抬起头时,只瞥见一片衣角一闪而过,方才那道挺拔身影已然不见。

陆绾绾用指腹轻轻摩挲着那枚骨哨,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她将骨哨贴身收好,转身回了屋。

第二天清晨,天刚蒙蒙亮,陆家小院里就已经热闹了起来。

“大哥,二哥,都过来。”陆绾绾将昨天从山上采回来的几大筐草药全倒在了院子中央的破席子上。

陆大和陆二赶紧放下手里的活计,连脸上的汗都顾不上擦,乖乖地凑了过来蹲在席子边上。

“咱们家现在外债是清了,但光靠打零工和种那几亩薄田迟早还得饿肚子。既然我的金疮药能卖上价钱,咱们就得把这买卖做大。”陆绾绾拿起两株长得极为相似的草药递到两人面前。

“从今天起,你们俩除了干地里的活,剩下的时间都得给我学认药理。看清楚了,左边这株叶子边缘带锯齿的叫紫珠,是止血化瘀的好东西。右边这株叶子圆润的叫土麻黄,要是把它当紫珠捣碎了敷在伤口上,不仅止不住血,还会让人伤口溃烂发热。”

陆大瞪大了眼睛,粗糙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摸了摸那两株草药,咽了口唾沫:“这,这长得也太像了,妹子,大哥这脑子笨,万一认错了可咋整?”

“认错?”陆绾绾眼神一凛,手里的树枝“啪”的一声抽在陆大脚边的泥地上。

“认错就是图财害命,咱们陆家要做的是干干净净的营生,谁要是敢在药材上马虎砸了咱们的招牌,我第一个打断他的腿。笨就给我死记硬背,一天记不住就两天,两天记不住就三天,不吃饭不睡觉也得给我刻在脑子里。”

陆大被训得脖子一缩,但眼里却没有半点怨气,反而挺直了腰板大声应道:“妹子你放心,大哥就算把这双眼珠子熬红了,也绝不认错一根草。”

不远处的灶房门口,陆老头和养母正在吭哧吭哧地捣药,苏桃坐在屋檐下细心地将晒干的药材分门别类地装进小布袋里。

短短几天时间,陆绾绾配制的特效金疮药就在十里八乡的猎户圈子里彻底传开了,甚至成了进山保命的硬通货。

“陆家妹子,再给我拿三罐药膏,上次多亏了你这药,我那兄弟被野猪獠牙豁开了大腿,血流得跟水似的,敷上你的药半个时辰就结痂了,连热都没发。”一个身材魁梧的猎户站在陆家院门外,手里豪爽地抛着几块碎银子。

“好嘞,张大哥,这是您的药,拿好。”陆绾绾利落地收钱交货。

不仅是猎户,就连镇上一些走南闯北的商贩和镖师,也听说了青牛村有个神医村姑,配制的金疮药比镇上大药铺里的还要灵验,纷纷慕名而来求购。

陆家的门槛都快被踩破了,铜钱和碎银子流水般地进了陆绾绾的钱匣子。

......

仁心堂的掌柜孙大富靠在太师椅上,手里把玩着一枚成色极好的羊脂玉扳指。

“你再说一遍,那黑风寨的当家中的是什么毒?”孙掌柜半眯着眼睛,看着跪在地上冷汗直冒的伙计。

“回,回掌柜的话,是败血散。”伙计结结巴巴地答道。

“小的看得真真切切,那黑风寨的当家被抬进咱们铺子的时候,伤口流出来的血都是黑的,您当时不是断言他活不过三个时辰,让咱们把他赶出去了吗?谁知道......”

“谁知道什么?说。”孙掌柜猛地睁开眼,厉声喝道。

“谁知道他手底下的人死马当活马医,跑去青牛村找了那个姓陆的村姑。那村姑不知道用了什么自制的药膏,硬生生把毒给拔了出来。现在那当家不仅没死,还能下地走路了。而且......”伙计咽了口唾沫,声音越来越小。

“而且现在镇上的人都在传,说那村姑配制的金疮药,药效比咱们仁心堂祖传的秘方还要好上十倍。咱们铺子这几天的金疮药,连一瓶都没卖出去......”

“砰。”

孙掌柜抓起手边那套价值不菲的紫砂茶盏,狠狠地砸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滚烫的茶水溅了那伙计一脸,他却连躲都不敢躲。

杏林镇方圆百里的医药生意,向来是他仁心堂一家独大。他孙大富想定什么价就定什么价,想让谁活谁才能活。

现在,不知道从哪个石头缝里蹦出来一个乡下丫头,不仅破了他断言必死的败血散,还敢抢他仁心堂的生意,简直是活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