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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干什么?!陆大哥不会放过你的!啊——!”
没等她废话,我手起刀落,动作干净利落。
挑断了她的双手手筋,紧接着是双脚脚筋。
鲜血瞬间染红了花轿的木板。
江若微疼得目眦欲裂,因为软筋散的药效,她连惨叫都发不出太大的声音,只能像一条被抽了筋的蛇一样在地上绝望地抽搐。
“这就疼了?别急,还有呢。”
我从袖中掏出一个青瓷小瓶。
这里面装的,是我亲手熬制的生漆与西域艳红胭脂的混合物。
一旦沾染在皮肤上,便会腐蚀肌肤,留下永远无法洗脱的焦黑疤痕。
我捏开她的下巴,将那黏稠的液体涂抹在她引以为傲的半边脸颊上。
“滋滋——”
皮肉烧焦的味道在轿厢里弥漫开来。
江若微翻起了白眼,疼得直接晕死了过去。
我嫌恶地拿手帕擦了擦手,随即将手帕丢在她脸上。
随后,我从窗口放出了一支响箭。
尖锐的哨音划破荒林的长空。
不到半盏茶的功夫,马蹄声如雷动。
我哥沈云璟带着数百名全副武装的刑部精锐,如同天神降临般将这群乌合之众团团包围。
“刑部办案!缉拿黑风寨悍匪,束手就擒者免死!”
那群被江若微花钱雇来的地痞流氓哪里见过这阵仗,吓得纷纷丢下武器跪地求饶。
哥哥冲到轿前,见我端坐在轿中,身上除了溅到几滴血迹外安然无恙,这才松了一口气。
他看向地上昏死过去、满脸黑斑、手脚被废的江若微,倒吸了一口凉气。
“哥,这就是那个海捕文书上的黑风寨大当家。”
我指了指地上的一滩烂泥,“刚刚她想杀我,我出于自保,用簪子扎了她几下,没想到她这么不济事。”
哥哥看了一眼我手里那把吹毛断发的“簪子”,咽了口唾沫,识趣地没有多问。
“把这群悍匪全部押入死牢!”
这时,人群中几个被我提前收买的真土匪,按照计划开始大声嚷嚷:
“官爷饶命啊!都是大当家逼我们的!我们愿意指认大当家,求官爷给条活路!”
人证,物证,当场抓获。
江若微,你这辈子,就好好当你的土匪头子吧。
大婚变大案。
新娘子险被悍匪劫持,刑部侍郎神勇破案,生擒匪首。
这个消息如同长了翅膀一样飞遍了京城。
三日后,刑部依律将“黑风寨匪首”游街示众,以儆效尤。
长街两旁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
江若微被剥去了外衣,只穿了一件脏兮兮的囚服,手脚戴着沉重的镣铐,被锁在木笼囚车里。
她那张曾经清丽的脸,此刻一半是完好的,一半是生漆烧灼后留下的丑陋黑疤,像个阴阳脸的恶鬼。
手筋脚筋全断,她连站都站不起来,只能像一滩烂肉一样瘫在囚车底部。
“打死这个杀人越货的畜生!”
“砍了她的头!”
烂菜叶、臭鸡蛋如雨点般砸在她身上。
江若微终于从几天的昏死和剧痛中清醒过来,面对铺天盖地的唾骂,她疯狂地摇着头,嗓音嘶哑地哭喊:
“我不是土匪!我是江若微!我是宣平侯的知己!放开我!陆大哥!陆大哥救我啊!”
百姓们哄堂大笑。
“这女匪首疯了吧?还宣平侯的知己?宣平侯能看上你这种丑八怪?”
“就是,听说宣平侯为了未婚妻遇险的事心痛不已,正满城悬赏土匪余孽呢!”
囚车缓缓驶过宣平侯府所在的朱雀大街。
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住手!都给本侯住手!”
陆瑾州一袭锦衣,策马狂奔而来,身后跟着一队侯府的府兵。
他面容憔悴,显然这几天为了“失踪”的江若微急疯了。
他勒住缰绳,拦在囚车前,目光透过木栅栏,落在那张半边黑疤的脸上,身形猛地一晃。
“若微......是你吗?若微!”
陆瑾州的眼眶瞬间红了,声音里透着不可置信的心痛。
江若微仿佛看到了救命稻草,拼命地蠕动着身体爬向栅栏,伸出血肉模糊的手腕:
“陆大哥!救我!是沈云舒那个贱人!是她害我!她挑断了我的手脚,毁了我的脸!你替我杀了她!”
陆瑾州闻言,勃然大怒,他猛地拔出腰间佩剑,指着押车的刑部差役:
“放肆!你们竟敢将本侯的朋友屈打成招,折磨至此!立刻放人!否则本侯要你们脑袋搬家!”
差役们吓得面面相觑,一时不敢上前。
“侯爷好大的官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