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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戏社火
武宁因地处赣西北,属“楚头吴尾”,历史文化多受吴楚熏陶和影响,形成了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傩文化。
武宁戏社火又名“跳加官”“行傩”“傩戏”,是一种古老逐疫的仪典,《礼记》《后汉书》均有记载。其演员头戴各种傩神面具,在锣鼓伴奏的配合下表演各种行傩动作,一边表演,一边歌唱,通过音乐、舞蹈、绘画、雕塑、杂技艺术展示人物故事和人文景观,达到天喜神观人乐的艺术效果。
舞蹈是戏社火表演的主要内容,有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多人舞四种,舞步分前后叉步、弓箭步、蹲步、前后跳步、十字步等。歌唱与道白均用方言,通俗易懂,尤其是赞美之词,非常迎合观众和接待方心理。唱词有《察小妹》《勾土地》《勾钟馗》《勾愿起四鬼》《谢花香》,意味着世间一切妖魔鬼怪都被镇压和清除,人间充满祥和吉庆,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寿年丰,天下太平。动作原始粗犷、夸张,服装、头饰、道具古朴、神化,给人一种跨越时空之感。伴奏器乐均用老式锣(米筛锣)鼓(高2.8尺,直径1.8尺木制牛皮面),曲牌随演员表演、歌唱内容随时变化,慢板、快板、急板结合,节奏严谨。
戏社火以姓氏为基础,表演队伍阵容大,参与人数众多。主要人员由各姓首领,青壮年演员、旗手、锣鼓队、唱生等组成,少则四五十人,多则上百人。活动前在傩神殿内过案,尔后,鸣金放铳,气氛庄严肃穆。《武宁县志》(1982年版文化篇)记载了清代文人李维纲在《墉埠竹枝词》中的描述:“连村正月早迎傩,装点儿童学舞戈。金鼓磔镶轮值后,元宵花灯逐门过。”可见,武宁戏社火早在明清时期就很盛行。
戏社火主要分布于武宁县内的石门楼、船滩、鲁溪三大镇,形成了一个南、西、北三角演艺区。新中国成立之前三镇均有戏社火班,每20年开展一届大型戏社火活动,组织各地艺术班队就地进行训练和表演,并选出优秀节目下村巡演。活动一般在春插前的农历二月间举行,由石门镇的7第13姓主持(即:张熊刘赵胡罗邹姜朱敖徐肖丁)。各姓神祖会倡资,统一策划,历时两三天,巡回修武两县9乡13社,方圆数十公里。这种规模浩大,不惜耗费巨资,集结人丁数万,以天地为舞的祀奉活动在武宁民间广为有之。另据武宁县清同治九年(1870)志载:“石门傩爷殿玉湖公裔临生张金善履中耆民张蔚初倡修之后,随着张姓傩的兴起,傩神金甲将军则成为石门辖区七弟十三姓公奉之神。”石门的中村、敖下、九条,船滩的黄沙港,鲁溪的双溪均立有傩案。尤其是石门敖下早在1870年就建有太阳殿,经历代修缮,殿内菩萨齐全,香火旺盛,为戏社火提供了非常难得的艺术传承场所。该村现仍有十多位戏社火艺人和原始锣、鼓及歌本、道具等历史见证。
2004年,武宁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后,石门楼镇恢复戏社火艺术团队,并多次参加全县大型民间艺术展演,尔后一整套艺术挖掘、整理、传承、保护发展工作顺利展开,培养传人二十余名。从此,这种古老而壮观的艺术形式得以重返舞台,获得新发展。
武宁戏社火吸取了多种宗教文化精髓和礼仪,借天地阴阳,助百物生长,战灾荒、降恶魔、济民困,激励人们振奋精神、勇于斗争。《周礼》中记载:“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傩),以索室逐疫。”一旦傩祭开始,上至天子,下至庶民,老少同乐,皆大欢喜,场面热烈,起到寓教于乐的艺术效果。
武宁戏社火源于原始巫舞。从上古图腾崇拜,到唐代以前的傩神方相氏,后发展到明清时江西出现的种种受祀奉的傩神,民间驱邪祈太平的傩信仰意识,已渐从虚幻的神化构思中,发展到更为具体的人物造型。这种发展与变化,说明武宁戏社火的神灵信仰并非永固不变,同人类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相互依存,具有极高的学术研究价值。
2010年,武宁戏社火被列入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