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点众小说APP
体验流畅阅读
第 2 章
傅恩亭蹲在我面前,膝盖压着便利店冰凉的地砖。
手还悬在半空,想碰我的脚又不敢碰。
"你先让我处理一下伤口。"
"不用。"
"玻璃还嵌在里面——"
"我说不用。"
她的手慢慢收回去,攥成了拳。
指节发白,和从前她收拾碎片时一模一样的姿势。
我看着那双手,想起去年冬天她用同样的手给我剥橘子,指甲缝里全是橘皮的香气。
现在同一双手,半小时前还搂着我弟弟的肩膀。
"离笙,你听我说——"
"你先送他去医院。"
她又沉默了。
那个犹豫又冒出来,像浮在水面的气泡,一碰就破。
"我打电话让司机送他。"
"你确定?万一路上出了什么事,你不怕?"
这话刺到了她。
傅恩亭的喉咙动了一下,站起来走到门口打电话。
声音刻意压低了,但便利店就那么大,我听得一清二楚。
"老陈,你现在去家里接欢箫,直接送中心医院,挂我的号。"
"让他配合医生做个复查,我......我找到离笙了,先处理这边。"
"嗯,告诉他别担心。"
别担心。
店员在柜台后面假装整理货架,眼神一直往我这边飘。
傅恩亭挂了电话走回来,脱下大衣裹在我身上。
那件大衣带着她的体温,很暖。
可我打了个哆嗦。
不是因为冷。
"走,跟我去医院,先把脚上的玻璃取了。"
"我不去医院。"
"那你想去哪?"
我没说话。
她拧着眉头盯了我半天,忽然语气软下来,带了点从前哄我吃药时的味道。
"离笙,你不吃药已经快五个小时了。再拖下去会犯病的,你知道的。"
我当然知道。
太阳穴已经开始隐隐地跳了,那是发作前的信号。
浑身的皮肤像有蚂蚁在爬,每一根神经都绷到了极限。
可我不想在她面前示弱。
不想让她再用那种又心疼又怜悯的眼神看我,就像看一个......随时会碎掉的东西。
"我想去一个地方。"
"哪里?"
"你不用陪我。"
"姜离笙。"
她的声音突然硬了,一字一顿。
"你光着脚,满脚是血,身上穿着一件短袖,现在外面零下二度。你告诉我,你要一个人去哪里?"
我抬头看她,慢慢地说。
"你管得着吗?"
这四个字像一把小刀,精准地扎进了她的表情里。
她脸上的关切裂开了一条缝,下面露出一丝我没见过的东西。
不是愤怒,更像是......茫然。
她大概没想过,那个事事依赖她的姜离笙,有一天会说出这句话。
"我管不着?"
她低声重复了一遍,嘴角抽动了一下。
"好。你说了算,但你脚上的伤必须先处理。"
她弯腰,不由分说地扶住我的胳膊,把我架了起来。
我挣扎了两下,她收紧了手臂。
"你可以恨我,但你得先有身体恨才行。"
这句话让我安静了。
不是因为被说服。
是因为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她把我扶进副驾驶,去后备箱翻出急救包。
碘伏棉球擦过伤口的时候,我疼得抓紧了安全带。
她的手很稳,动作很轻,和从前一模一样。
从前她帮我处理手上的划伤,也是这个力道,这个角度。
那时候她会说,再忍一下,马上就好了。
现在她什么都没说。
只是取完玻璃碎片之后,把纱布缠了一层又一层。
我盯着她低下去的头顶,脑子里翻来覆去只有一句话:
"你可以恨我,但你得先有身体恨才行。"
好。
那我就好好地恨。
"你要去哪?告诉我地址。"
"城北,育英中学。"
她微微一愣。
那是我们的高中。
十五年前她在那扇铁门口等过我,书包里揣着一瓶偷偷兑好的感冒药。
我没解释。
车子发动了,街灯一盏一盏地向后退去。
她把暖风开到了最大,吹得我的衣袖轻轻飘动。
傅恩亭不说话,我也不说话。
但方向盘上那双手,一直在微微发颤。
育英中学的铁门早就换过了,从前那扇带锈斑的黑色栏杆变成了自动伸缩门。
可围墙还在,围墙外那棵梧桐也还在。
叶子落光了,光秃秃的枝丫戳着灰蒙蒙的天。
傅恩亭把车停在路边,看了我一眼。
"到了。"
我推开车门往外走,脚刚着地就疼得嘶了一声。
她立刻绕到我这边来,"我扶你。"
"不用。"
我扶着围墙,一步一步走到那棵梧桐树下面。
地上全是枯叶,踩上去簌簌地响。
十五年了。
当年她就站在这棵树底下,举着一把透明的伞,等我放学。
那时候她还不是什么恩亭集团的总裁,只是隔壁班一个沉默寡言的女生,成绩好,话少,眉眼很清冷。
我也不是现在这个需要靠药物维持正常的人。
我是年级第一,是篮球队队长,会笑会闹,跑一千米能跑进三分钟。
后来我爸说家里供不了两个孩子读书。
"你成绩好,去打工也饿不死。欢箫笨一点,得让他读下去。"
我妈在旁边剥毛豆,一声不吭。
姜欢箫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头都没回。
我记得那天放学后,傅恩亭在梧桐树下等我。
我说我不读了,我要去打工。
她沉默了很久,最后说:"那我等你。"
她确实等了。
等了四年。
四年里我在饭店端盘子、在酒吧洗杯子、在后厨切菜切到手指发不了弯。
姜欢箫拿着我寄回去的钱读了大学,入了学生会,交了女朋友,朋友圈里全是下午茶和演唱会。
我妈偶尔打电话来,开口就是"这个月多寄一点,你弟弟要报考研辅导班"。
然后是那家饭店。
老板的儿子喝了酒,叫了几个人把我堵在后巷。
具体的我不想记了,也记不全。
PTSD就是这样,该忘的忘不掉,该记的偏偏全是碎片。
只记得傅恩亭接到电话赶过来的时候,我蹲在垃圾桶旁边,浑身是伤。
她脱了外套裹住我,没哭,也没问发生了什么。
就蹲在我面前,用手背替我一点一点擦脸上的血。
后来她卖了准备结婚用的房子,带我去看病。
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城市,七个医院。
最后确诊的那天,她在走廊里坐了很久。
出来的时候眼眶红了一圈,见到我却笑了。
"没事,能治的。"
这些事我一件一件都记得。
记得太清楚了,清楚到现在站在这棵梧桐树底下,眼泪根本止不住。
"离笙。"
傅恩亭站在我身后,声音有点哑。
"回去吧。"
"回哪去?"
"回家。"
"那个家里还有他。"
她沉默了一会儿。
"他胳膊骨折了,没好全,不能——"
"我知道。"我打断她,"你不用解释。"
"你到底想让我怎么做?"
我转过身看她。
她的眼睛还是红的,大衣没穿,只穿了件灰色的毛衣,领口歪了。
从前她的领口不会歪。
因为每天出门前都是我替她整理的。
"傅恩亭,你搂着他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我就在隔壁?"
她的表情僵了一瞬。
"我只是怕吓到他——"
"你用哄我的语气哄他。你说'乖,别怕,有我在'。这句话,你对我说过多少遍?"
她没有回答。
"你卖掉婚房带我看病的时候,我发誓这辈子不会离开你。"
"现在我在隔壁听你哄别人,我还是不想离开你。"
"可是傅恩亭,你让我怎么留?"
她走过来,想抱我。
我往后退了一步。
"我不跟你回去。"
"离笙——"
"你让我一个人待一会儿。"
"你的药——"
"我不吃了。"
"你在说什么?"她的声音骤然拔高,"你知不知道停药的后果?"